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近三年知识产权年平均数量至少5个,社保人员至少5-6个)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
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扶持政策
1、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为15%;
2、资金扶持:补助60万
3、提升品牌影响力: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
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高资本价值: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的重要条件,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
5、提高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利于
开拓国内外市场,是部分投标项目重要条件。
钱塘新区政策:
1.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2年对其租赁自用经营用房面积的
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2.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引进次年起,连续2年按企业形成的新区财政
贡献额度给予50%的奖励。
三、申报时间:
每年6月中旬和8月份。